第一条 为引导学生建立政治过硬、品德优良、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团结互助的先进班集体,促进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班级。
第三条 在第1至第3学年,学校每学年按全校班级的10%进行评选。
第四条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考评指标(试行)》(见附件)的得分情况进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
(一)班级成员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的;
(二)班级成员有违纪行为,被处以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
(三)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第六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班级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考评指标(试行)》进行自评,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并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7周前填写“先进班集体申报表”,连同先进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所在二级学院。
(二)推荐。各二级学院对先进班集体的自评成绩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评选,并按本单位10%的比例确定候选班级(由于本单位班级数少,按比例不足1个班的可推荐1个候选班级)并予公示。公示后,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8周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对申报先进班集体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四)审批。学校召开民主测评会,讨论并评选出先进班集体,印发文件给予表彰。
第七条 对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校颁发奖状并奖励1000元作为班级活动经费。
第八条 表彰先进班集体的奖金及其相关费用在学生奖学金中开支。
第九条 申报先进班集体如弄虚作假,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状和奖金,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广师院〔2009〕239号)同时废止。
附件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考评指标(试行)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求
|
评分办法
|
班级建设
(10分)
|
组织建设
(5分)
|
健全班委会、党、团支部(2分)
|
各项以满分为最高分,以0分为最低分,以0.5分为梯度增减
|
干部根据任职条件,经民主选举产生,按期改选,并能认真履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起模范带头作用(3分)
|
制度建设
(5分)
|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班级实际,制订班级工作和活动计划、考勤办法,班级活动、经费管理等规章制度
|
学生教育
与管理
(40分)
|
政治学习
(4分)
|
经常性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有计划、有总结
|
主题教育
(4分)
|
班会召开正常,每月开展至少1次主题教育活动,有记录
|
党团工作
(4分)
|
重视党团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工作规范
|
助困工作
(4分)
|
公正、公平、规范、及时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失误率低,学生无异议
|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4分)
|
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
|
就业创业工作(4分)
|
开展各项就业创业活动,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
文化活动
(4分)
|
积极参加和组织校园文化活动
|
社会实践
(4分)
|
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
宿舍管理
(4分)
|
积极开展学生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宿舍违纪率低
|
评奖评优
(4分)
|
公正、公平、规范、及时地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失误率低,学生无异议
|
班风学风
建设成效
(50分)
|
组织发展
(6分)
|
班级学生要求入党热情高,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多,入党学生比例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
|
考级通过率
(6分)
|
学生考级通过率高
|
违纪率
(6分)
|
学生行为规范,诚信意识较强,违纪率低
|
考试成绩
(6分)
|
高分率高、补考率低
|
出勤率
(6分)
|
严抓考勤,学生上课出勤率高
|
获奖率
(8分)
|
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获奖比例高
|
文明宿舍
(6分)
|
学生文明宿舍比例高
|
班级日志
(6分)
|
有《班级日志》或其他固定记录制度,记录及时、准确、详实,能够反映班级学生的基本状况
|
附加项目
|
加分项目
|
学生做出特殊贡献,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为学校赢得荣誉
|
加1-2分/人次,累计不超过5分
|
结合班级实际和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影响良好,并形成班级特色
|
加3分
|
减分项目
|
班级学生违纪率达8%以上
|
扣3分
|
班级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现象严重
|
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