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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2021年度补充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的公示

2022年11月11日 13:49 来源:

美术学院2021年度补充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的公示

依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人事处2022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补充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的通知》,为落实“评聘结合”制度,保障教师权益,已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但尚未取得对应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021年度职称评审(认定)中取得对应的职称证书。经教师个人申报,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和组织考察,经学院职称评审小组投票评议通过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美术学院同意推荐以下22位申报人员参加有关职称的评审(认定),现予以公示如下:

1.黄利元参加讲师职称评审,邢洪淼、廖紫琳参加助教职称评审;

2.陈曦、陈怡、窦潇、胡艺、李先帆、王颂衡、王样、谢雅卉及邹虹等9位同志参加讲师职称的初次认定;蔡蔼伦、刁惠婷、樊蓉、何唯铭、江子迪、石楷芃、王牧宇、杨琳、吕阿罹及杨文超等10位同志参加助教职称的初次认定。

公示期间,以上同志的职称评审材料放在美术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东校区2教1003室)。如对申请人员及材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林老师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11月11日-11月17日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713

美术学院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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