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关于选拔任用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全体教工: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广师大〔2020〕278号)和《关于调整部分教学教辅单位内设三级机构的通知》(广师大〔2021〕181号)的有关要求,参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内设机构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院选拔任用内设机构负责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设机构岗位配置
美术学院(文创产业学院挂靠)三级内设机构岗位配置情况:美术学系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视觉传达系设主任1名;环境设计系设主任1名;动画系设主任1名;服装设计系设主任1名;造型艺术系设主任1名;产品设计系设主任1名;美术与设计实验实训与创新中心设主任1名;福慧美术馆设馆长1名;文创产业学院研发创新中心设主任1名;文创产业学院培训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文创产业学院产教融合中心设主任1名;文创产业学院知识产权中心设主任1名。四级内设机构岗位配置情况:美术学专业设专业负责人1名;工艺美术专业设专业负责人1名;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设专业负责人1名;环境设计专业设专业负责人1名;动画专业设专业负责人1名;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设专业负责人1名;产品设计专业设专业负责人1名;非遗传承大师工坊设负责人1名(由美术与设计实验实训与创新中心负责人兼任)。
二、选拔任用内设机构负责人的程序
(一)公开报名
1、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报名。报名者须填写《2021年美术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名表》(见附件1);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周一)上午12:00前(逾期不候)
3、报名邮箱: 303448661@qq.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学院选拔任用内设机构负责人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学院党委。
(三)民主推荐
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报名人选由所在系组织民主推荐;中心、馆的负责人报名人选由学院党政办组织二级党组织委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教工党支部书记、系/馆/中心主任、专业负责人、办公室人员、组织员、辅导员进行民主推荐。请于7月14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民主推荐结果上报学院党政办。
(四)公示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五)结果审批
三级内设机构拟任人选分别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审批;四级内设机构拟任人选报美术学院审批,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发文任用
根据有关规定,三级内设机构负责人由学校发文任用,四级内设机构负责人由美术学院发文任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
美术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在美术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
(一)成立美术学院选拔任用内设机构负责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苏敏、刘颖悟
副组长:王明粤、吴健平、吴振全、陈静敏
秘书:林东 蔡霭伦
(二)成立美术学院选拔任用内设机构负责人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长:王明粤
组员:林东、蔡霭伦
美术学院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