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建党发展对象的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组织协助党组织做好对团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为建党发展对象,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为规范加强该项工作,进一步做好青年党员的发展工作,依据校组织部和校团委有关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优秀团员作建党发展对象的原则
1、推荐优秀团员为建党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职责,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
2、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建党发展对象的工作,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各团支部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使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3、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4、推荐优秀团员作建党发展对象的工作要严格履行手续,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推荐优秀团员作建党发展对象的条件
1.推荐优秀团员作建党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的重点步骤,推荐工作必须严格按制度进行。初步确定为建党发展对象的团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入党动机端正。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在学习、工作、生活行动中体现为人民服务精神,在关键时刻表现与一贯表现一致;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和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与中央保持一致;支持党团组织、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党团、班级的各项活动;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能在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 思想成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对党的历史、现状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全面的认识;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群众基础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深度,群众威信较高;
(4)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存在旷课、晚归记录,或者在校期间受校级通报批评一次以上(含一次),院级通报批评一次(含一次)者,当学年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5)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满一年以上,同时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按时上交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篇),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中,专升本的班级因暂无综合测评成绩,到第二学年才进行推选。
(6) 已参加学校党校培训并获准结业;同时,支部民意测评票数应过半;
(7) 学习成绩优良以上,当学年无挂科、补考和重修科目,原则上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应名列班级50%(含50%)以上;
(8) 表现突出,具有先进性。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各项助学金、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单项奖项、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军训积极分子、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积极分子、勤工助学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艺术团干部、优秀社团干部等),参加市级以上或具有行业、专业代表性的各类比赛活动(含与专业有关的比赛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体育比赛等)并获得荣誉。
2.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获得国家级、省级年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称号;
(2)积极进行课外科研活动,在公开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3)积极投身校园文化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4)见义勇为,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二年级入党志愿者服务时间不低于50小时,三、四年级入党志愿者服务时间不低于75小时。
三、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建党发展对象的时间及原则
1、每学年推荐时间在每学期的第四周开始;
2、推荐建党对象推优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进行。
四、推荐优秀团员作建党发展对象的工作的程序
1.推荐优秀团员作建党发展对象的工作前的准备工作(第三周):
(1) 院团总支于推荐前两个星期召开各班团支书会议,强调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目的以及具体程序;
(2) 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由联系党员在会议上宣读推荐优秀团员为建党发展对象工作的目的和具体程序以及建党发展对象候选人必须达到的基本条件,确保所有同学对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建党发展对象的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2.酝酿候选人阶段(第四周):
(1) 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可以向团支部推荐候选人;
(2) 各团支部采取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自愿报名和支部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酝酿;
(3) 团支部委员、班委和班主任、联系班级党员、助理班主任、团总支联系委员共同商量,初步酝酿候选人;已成立党支部的团支部,党支委参与酝酿,否则无效。
3.民意调查阶段(第五周):
(1)将班主任、联系班级的党员、助理班主任、团总支联系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共同酝酿的候选人名单及情况向全班同学公布;
(2)开团支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推举;团支部会议由团支书主持,须有全班同学的4/5以上的人出席,收回有效票占发出票数4/5以上方属有效;
(3)会议原则上须有班主任、班级联系党员、助理班主任、团总支联系委员同时出席,同时必须由联系党员和团总支联系委员担任监票人,由支部推选两名非候选人担任唱票人,两名非候选人担任记票人,一名非候选人担任会议记录人,否则该次选举无效;
(4)会议结束后,联系党员及团支书须将选举情况书面报告(团支部会议登记表)和选举结果上交团总支留档备查以及在三天内把当选候选人资料上报团总支审核。
(5)当选候选人应在规定时间提交以下资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手写版),成绩单(A4纸),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4.学生党支部和团总支调查审核候选人名单(第六周)。
(1)团总支对各团支部报送的建党对象名单进行民意调查;
(2)团总支在民意调查的基础上以年级为单位召开团支委会议,同时邀请其所属学生党支部党员代表参加,进行审核评议;
(3)与会人员须遵守相关保密制度;
(4)团总支根据评议结果及相关情况确定推荐名单。
5.团总支将确定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向各党支部进行交接。
五、推荐优秀团员为建党发展对象的纪律
1.在推荐过程中,参与人员不准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弄虚作假,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一旦出现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
2.推荐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团员青年的意见,接收广大团员的监督。未经支部团员会议评议表决以及评议表决赞成票数未过半,不能作为本次发展对象。
3.发展对象经过党组织预审同意后必须进行公示,广泛收集群众反馈意见。公示分别在二级学院网页上公示、在二级学院宣传栏张贴公示和由班团支部书记或学生党支部书记在班上公开宣读。网上公示和张贴公示的时间为一周。各党支部应及时将公示后有异议的情况反馈到二级党委,并由二级党委调查、核实、处理和答复。
六、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美术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美术学院团总支
二0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