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关于2022年职称评审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我校职称评审系列文件的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和组织审核、学院职称评审小组讨论推荐,现拟推荐美术学院周峻岭、曾丽娟、黄爱民、赵婷婷四位老师申报教授职称;拟推荐黄利元、邓文杰、叶志豪、窦潇、漆峥五位老师申报副教授职称;拟推荐樊蓉、王牧宇、邢洪淼三位老师申报讲师职称;拟推荐梁子静、李聪两位老师申报(认定)助教职称。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院相关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推荐人申报(认定)职称材料存放东校区第二教学楼1003室。如若对评审推荐人员有异议,请书面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地址:美术学院党政办公室(第二2教学楼1003室);
联系人:林东;
联系电话:020-38256713。
美术学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