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23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
推荐名单(不含遴选导师)公示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美术学院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经导师个人申请,学院对导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美术学院2023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推荐名单(不含遴选导师)》,在提交教育硕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前予以公示。
公示期三天,自2023年4月28日至4月30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情况。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38265503
美术学院
2023年4月28日